【專訪】司警接獲一宗盜竊案,女事主日前在新口岸區一夜場消遣,當她酒醒返回住所後,才發現將手袋遺留在店內,幸友人將之尋獲並歸還事主;但經點算發現失竊手機、現金、手錶等財物,懷疑被人盜去,遂報司警處理。
案情指,女事主在本月十一日凌晨約三時三十分,她與友人在友誼大馬路一的士高飲酒消遣,但後來她因醉酒忘記往後發生的事情。直至當日早上九時五十分左右,她酒醒後返回租住單位,其友人將屬於她的手袋交還給她,事主此時才發覺自己將手袋遺留在的士高便離開。
女事主經檢查後,發現放在手袋內四千八百元現金及手提電話失竊,但事主當時並未有即時向警方報案,便在單位內繼續休息。直至當(十一)晚上九時左右,當她準備離開單位時,才發現自己戴的手錶亦同告失竊,懷疑是飲酒消遣時被人偷去。
事件中,女事主懷疑被盜竊的財物,包括手提電話、現金及手錶,合共損失七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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