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設立「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展委員會」,並於今日生效。委員會的職權主要包括研究和制定澳門特區建設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相關措施及政策,以及統籌和制定本澳未來的發展規劃。
為更好及更充分地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自身獨特優勢,並在取得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澳門正致力建設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考慮到澳門要建設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重點要為中國內地與葡語國家之間的人文交流、貿易投資、產業及區域合作等活動提供語言、金融、法律、會計等中介專業服務,最終達致促進中國內地、澳門與葡語國家的互利合作及共同發展的目的;考慮到目前「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建設工作已取得一定進展,在下一建設階段,為加快進度及提升效率,有必要整合與此相關的各公共行政領域的職能部門及實體,集思廣益,共同朝著有關的建設目標邁進。
基於此,行政長官批示設立「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展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委員會的職權主要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建設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作出研究,並制定相關措施及政策;統籌及制定以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為基礎的澳門未來發展規劃;就其他相關事宜發表意見及指引。委員會由17人組成,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經濟財政司司長擔任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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