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常會昨日續討論家暴法新工作文本
【特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小組會議,繼續分析及討論有關《家庭暴力防治法》法案新工作文本。一常會主席關翠杏表示,文本建議家暴受害人可獲政府提供免費醫療援助,委員會憂慮將由公共資源承擔治療受害人責任,建議調整至讓政府可以向施虐者追討醫藥費。關翠杏並稱,將爭取於下一次會議完成文本審議,希望可於5月份提交立法會進行表決。
昨日的會議於上午10時假立法會1號會議室舉行,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葉炳權、法務局局長劉德學、社工局局長黃艷梅等官員列席參與,會議歷時約2小時。關翠杏於會後引述會議內容指,委員會與政府於會上共完成討論了文本當中的14條條文,討論過程大致順利,未有出現大爭議,委員會對文本調整取向基本認同,而文本最初亦是由立法會與政府共同起草,因此雙方已有初步共識。昨日的會議主要就條文執行性及具體上的措施作跟進,當中討論到有關協助家暴受害人團體可申請輔助人的條文時,委員會希望明確有關團體應如何參與處理個案,例如將會介入個案處理過程抑或是以編製協助計劃並跟進的形式參與。政府對此解釋稱,法案將列明以社工局作為主導,由當局主動邀請直接跟進個案的團體參與其中。
另一方面,委員會亦對法案通過後相關執法人員的培訓問題予以關注,因法案通過之後,社會人士若發現疑似家暴事件時會首先通知警方,故希望瞭解現時警方對家暴罪的執法工作是否已經有所掌握。政府於回應中表示,有計劃向警隊提供家暴罪的界定標準,同時亦會與相關部門有一定溝通機制,如社工局與警方之間會就家暴事件直接溝通並提供相關資訊。政府未來亦會為警方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希望在法案通過時可有約三分之一的警員獲得事前培訓,而培訓工作在法案通過後亦會繼續進行。此外政府亦正研究讓市民或家暴受害人更加清楚如何去尋求協助的措施,考慮與相關團體以及相關部門共同推出一個簡單易記的統一求助熱線,集中接受家暴求助。
而討論到政府對家暴受害人的支援措施時,委員會關注到現時文本建議由政府向受害人提供免費的緊急治療,憂慮此舉會把受害人的治療責任轉嫁到由公共資源來承擔,而施虐者原本應負的責任反而變得難以追究,建議調整相關條文以讓政府及相關部門有條件向施虐者追討醫藥費等相關責任。
關翠杏並指出,現時法案尚餘12條條文有待審議,委員會將爭取在下一次會議當中審議完成整個法案文本,希望可於今年5月提交立法會進行表決。而基於文本建議法案公佈4個月後生效,因此若能如期通過,則法案有望於今年最後一季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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