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周惠民就關於立法會施家倫議員書面質詢之回覆如下: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珠海市人民政府於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日就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項目代建工作簽署備忘錄,務求在建設與實施過程中高效的組織保障、先進的技術支出和充足的資源基礎,確保實現配合港珠澳大橋落成使用的目標。
一、珠澳人工島自填土工程動工以來,特區政府已著手就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的規劃進行研究和設計。基於降低工期風險和日後營運成本,期間對則進行優化。至於落實代建則參考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填土工程的代建經驗,繼續體現兩地政府的深化合作精神。通過共融合作,優勢互補,加快推進項目的協同發展。澳門口岸管理區基礎工程、上蓋工程及其餘道路基建連配套設施工程將分階段開展。
二、是次代建項目會以澳門標準交付,在設計、監理、質量控制及工料測量等工作,都會由本澳的專業機構或單位負責。澳門特區政府將與珠海市人民政府及代建單位共同嚴格控制工程投資、保證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
立法議員施家倫當日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當局一再強調要創造條件讓本地工程界有更多參與公共工程的機會,現在卻提出諸多理由解釋為何口岸工程交由內地代建,是否意味本地工程界無能力承建,還是如工程界所說,當局沒有積極參與前期的規劃設計,以至於如今陷入被動、不得不由內地代建?
二、口岸工程由內地代建,是否意味所有招評標都由內地政府決定,當局可以在其中扮演什麼角色,會如何跟進和監管代建工程的預算、進度、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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