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司警局於去年10月份接獲一宗高利貸及禁錮案的舉報,在偵查期間發現有嫌疑人已逃離本澳,警方最終於2月26日成功將再次經由關閘入境的其中一名嫌犯截獲。
嫌犯姓楊,女性,41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
司警局消息指,2015年10月2日晚上10時接獲一名女子舉報,稱其男朋友因為借下高利貸無力償還而遭到禁錮,警方因此立即接手調查,並趕到位於路氹城一間酒店的房間將事主救出;惟當時嫌犯等人已經獲悉事敗,因此在警員到場前已逃去無蹤。
據事主陳述,他於較早前向嫌犯等人借下30萬港元作為賭本,條件為先抽取2萬元作為前期利息,交出旅遊證件作為抵押,簽下借據,同時於每局以7、8、9點贏出時要抽出彩金的20%作為利息。
事主最終在10月3日凌晨約1時左右賭敗,無力償還債務,被嫌犯等人禁錮在上述酒店房間。
警方經過偵查,鎖定多名懷疑涉案男女的身份,並於2016年2月26日下午3時10分當上述楊姓女嫌犯再次經由關閘入境時將其截獲。
嫌犯現時已被控以為賭博之高利貸、文件之索取或接受、以及不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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