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關翠杏在書面質詢中,詢問當局何時把都市建築相關法律的修訂文本提交立法會,她要求當局表明會否確保可在今屆會期內提交立法會並完成審議。
關翠杏提到,頒佈逾三十年的《都市建築總章程》中不少條文,已無法適應社會的發展需要,政府曾於二○○九及二○一○年就《都市建築法律制度》進行兩輪公開諮詢。現仍實行的《都市建築總章程》僅要求建築商對樓宇的地基和主體結構負五年的保修責任,這對不少窮一生積蓄置業的巿民來說,根本未有足夠保障。故政府在首次諮詢時建議,將承建商對地基和主結構保修期延長至「合理使用年限",並新增了承建商對樓宇防水、供電、供排水、燃氣系統和其他非消耗設備提供五年保修的條文,而在第二次諮詢文本中,政府將樓宇地基和主結構保修期降低為十年,至今仍欠公眾一個解釋。儘管如此,至今五年過去,雖然社會一再催促,相關修法工作,仍然停滯不前。更令人憂慮的是,除私人樓宇外,近年多幢由政府判給興建並受監管的公共房屋,落成不久後就接連出現如外牆瓷磚剝落、牆壁現裂痕及水管生鏽等問題,質量備受詬病。
為此,她提出質詢表示,詢問當局何時把都市建築相關法律的修訂文本提交立法會。她表示,現行都市建築總章程中不少條文已無法適應社會發展需要,但修法工作一拖再拖,她要求問責。她續稱,今屆立法會期剩餘不足 2年,她要求當局表明會否確保可在今屆會期內提交立法會並完成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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