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與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及司警局局長周偉光等政府代表,討論修改禁毒法法案,雙方就法案原則達成共識;但對涉及刑罰的量刑取態上,包括需否在條文上清晰加重跨境販毒刑罰、對吸毒罪最高刑期應否由現在的三個月增加到三個月至一年,以及應否引入對吸毒者強制戒毒制定等三點問題,會議尚沒結論,政府與三常會將要進一步具體討論。
三常會主席鄭志強在會後表示,委員會和政府一致認為對毒品禍害一定要嚴加打擊;其次完全認同須加大執法部門打擊毒品犯罪的法律手段,現行禁毒法存有不足,他引述政府代表指執法部門面對猖獗毒品犯罪情況「有時工作起來很氣餒」,即使拉到人卻無法入罪,因此需要盡快修改法律,「加強刑罰去進行打擊」。
不過,三常會在細則審議法案則認為存在三點問題。當中,委員會認為,法案原意是為加強打擊跨境販毒,從源頭阻止毒品輸入澳門。但整個修法方向卻針對吸毒者刑罰的條文較多,看不到有加強打擊跨境販毒的修改方向,似乎有違法案的原意。而陳海帆在會後則解說,對吸毒者加重刑罰是希望推動吸毒者選擇緩刑戒毒,而不是選擇較短期服刑但未必有效戒毒。
至於對打擊跨境販毒,政府代表指法案已有加重刑罰,不過委員會認為在條文上未有清晰區分,建議應清楚規定,加重攜帶毒品入境人士的刑罰,以在源頭打擊跨境毒品犯罪,更有效阻止毒品輸澳。不過,陳海帆向傳媒解說,現行禁毒法在打擊集團犯罪方面有加重刑罰的規定,且在做法案時已建議將最低刑期提高到五年。此外,根據法院判案的分析顯示,法官對跨境犯罪及涉及額度大犯罪,在刑罰的幅度是較大。
另外,對於相關政策調整問題,委員會認為對吸毒者應引入強制戒毒制度。鄭志強表示,澳門現時的戒毒措施多以自願性質為主,但很多國家地區已實施強制戒毒,因為毒癮不僅對個人造成傷害,還會對家人,甚至整個社會帶來影響。至於強制戒毒是否會侵犯人權?委員會則認為,很多國家地區都已實行,應該沒有問題。
委員會與政府在三點未有共識問題,陳海帆表示將由雙方專家小組進行技術上研究,之後政府再考量是否對法案作出調整和修訂。而鄭志強就表示,立法會顧問會與政府顧問將用兩個月共同研究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其後委員會再召開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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