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
【特訊】議員李靜儀在書面質詢中表示,本應與《道路交通法》同步生效的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和乘客頭盔規章,涉及本澳十多萬電單車駕駛者及其乘客的人身安全,但法規拖足八年仍未出台,她詢問何時能完成有關規章的立法工作。她續稱,特區政府法務部門有何機制或措施避免補充性行政法規未能與法律同步生效、實施的問題繼續發生。
李靜儀表示, 為讓業界和市民有渠道瞭解符合技術標準的頭盔款式,及作為法規生效前的過渡安排,交通事務局於二○一四年一月推出「摩托車頭盔使用安全指引」,但指引不具法律約束力,警方亦暫不會對頭盔的型號作出執法,即未符合安全規格的頭盔仍可繼續長期在澳出售和使用,根本無法回應《道路交通法》有關保障電單車駕駛者及乘客安全的要求。
為此,她提出質詢表示,本應與《道路交通法》同步生效的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和乘客頭盔規章,涉及本澳十多萬電單車駕駛者及其乘客的人身安全,但法規拖足八年仍未出台,他詢問當局原因為何,並詢問何時能完成有關規章的立法工作。她又詢問特區政府法務部門有何機制或措施避免補充性行政法規未能與法律同步生效、實施的問題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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