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治安警察局昨日表示,一名副警司職級人員自上月二十七日失去聯絡,至今下落不明。該人員曾於本年二月二十四日被司法警察局傳召,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治安警方面未能得悉具體情況。
該名人員姓邱,副警司,男性,一九八八年入職治安警察局,並於二零一五年二月調派至行動廳工作至今,工作期間未有發現異常情況。
治安警指出,該名邱副警司,原需於二月二十七日星期六早上九時擔任總值日官的特別工作,惟其於當日早上約七時三十分來電聲稱身體不適未能擔任有關工作,並將於稍後時間遞交醫生證明。
其後至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一早上,邱仍未有在辦公時間返回公司工作,治安警察局人員遂多次致電及派員到其住所,惟至今仍未能與之取得聯絡,亦未有收到相關之醫生證明文件。治安警將按<<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的相關規定開展內部紀律程序處理。
就相關事件,司警稱曾就一宗刑事案件的調查需要,在今年二月十七日致函治安警察局,要求協助通傳有關人士以證人身份在二月二十四日早上十時正出席司警局調查工作。
及後,相關人士按照通傳到司警局協助調查,並於同(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配合調查後自行離開司警局。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基於司法保密原則,司警消息說現階段不能透露案件性質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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