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衍新
【特訊】交通局在回覆議員高天賜書面質詢中表示,特區政府致力透過不同渠道和方式,使公共停車場的資源運用更加合理和有效,包括利用政府用地或結合公共空間的優化增建停車場、鼓勵私人樓宇在發展或重建時合理增建泊車位或設置開放予公眾使用的停車場,藉以舒緩泊車壓力,並為泊車路外化策略的推動及改善舊區道路環境創造有利條件。
交通局提到,特區政府在正式收回已宣告失效的土地後,相關部門會按照其具體位置、土地面積和形狀,配合周邊環境、交通、社區生活配套、公共房屋政策以及本澳的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研究其最終或臨時的發展用途。
交通局表示,自《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落實執行至今,該局依循相關內容,推進以「公交優先」為核心的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而按需要適時增加泊車位供應是「合理管理私人車輛」的行動計劃其中一項措施,過去五年,政府新增了18個公共停車場,合共增加了13000個輕型汽車及電單車泊車位,以逐步落實泊車路外化的工作。目前,位於筷子基、青洲及氹仔東北馬路的公共房屋項目內的公共停車場的建設及設備安裝工作正加緊進行,完成後合共再可提供1600個輕型汽車泊車位及電單車泊車位。另外,土地工務運輸局亦開展《建築物配置停車空間規章》的修訂建議,藉以增加泊車位供應。在未來的規劃上,亦將繼續結合公共房屋或公共設施的建設,興建公共停車場。
有關公共停車場的月票事宜,交通局表示會秉承「只退不補」的原則,倘有月票持有人放棄月票泊車位,便會收回有關車位並轉換為普通票泊車位。而開放的停車場也不再設有月票制度,以不增加月票數量且逐步減少,從而更有效地讓市民使用有限的公共泊車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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