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陳虹於上月二十六日指出;治安警察局去年在施政辯論中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前年一至十月,治安警和勞工局合共進行七百多次巡查,共查獲五百零五名黑工,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二十九。黑工問題一直困擾本澳就業市場,保障本地工人權益成為社會熱點。當局雖一直進行打擊黑工的工作,但成效未能達到社會期望。目前澳門黑工數目實際有多少,雖是未知之數,但社會調查的結果反映,本澳黑工情況仍然嚴重,嚴重影響本地工人的生計,認為特區政府打擊非法勞工力度不夠。
當局表示,警方已調整打擊黑工的方式,包括治安警的情報廳、澳門警務廳、離島警務廳、特警隊等部門會共同打擊黑工,並會不定期、不定時突擊打擊黑工,並從地盤不同入口直接進入地盤心臟地帶打擊。如遇到非法僱用黑工的情況,會深入調查僱用的公司。但是,黑工泛濫仍然屢禁不止,若不從源頭立法打擊,問題將持續嚴重。造成黑工泛濫,原因在於各行各業均缺勞動力,尤以建築業為甚;黑工工資低;相關法律不完善,舉證難,罰則輕,建築業分判制度的漏洞令僱主容易「甩身」,難起阻嚇作用。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行《勞動關係法》、《聘用外地僱員法》不能解決黑工問題,應從源頭立法做起。當局會否制訂一部專門打擊黑工的法律?
二、根據第六/二00四號法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僱用黑工處最高兩年徒刑,如果再犯,處兩年至八年徒刑。第十七/二00六號行政法規則規定,僱用每一名黑工,罰款兩萬至五萬元不等。但是,舉證困難及建築業分判制度存在的漏洞,讓僱用黑工的僱主容易「甩身」。在現實中,司法部門在審理黑工案件時,多以罰代刑,難以起到阻嚇作用。對舉證難、罰則輕、建築業分判制度存在漏洞的情況,當局有何新的應對措施?
三、當局如何健全對黑工的巡查機制?如何加強僱主的守法宣傳教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