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促進兩岸經濟融合
【本報駐北京記者鐵怡五日電】今日公佈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中提出,要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進程。促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加強兩岸人文社會交流。
規劃綱要草案指出,堅持“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台獨”。在堅持原則立場基礎上,以互利共贏方式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擴大兩岸合作領域,增進兩岸同胞福祉,鞏固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加強兩岸宏觀政策交流,拓展經濟合作空間和共同利益。推動兩岸產業優勢互補、融合發展,鼓勵兩岸企業相互持股、合作創新、共創品牌、共拓市場。深化兩岸金融合作,支持兩岸資本市場開展多層次合作。推動兩岸貿易投資擴大規模、提升層次。擴大對台灣服務業開放,加強兩岸在農漁業、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等領域合作。
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打造台商投資區、平潭綜合實驗區、福州新區、崑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等對台合作平台,深化廈門對台合作支點建設。鼓勵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等台資企業聚集區發揮優勢,支持台資企業轉型升級,引導向中西部地區梯度轉移。
擴大兩岸人員往來,完善台灣同胞待遇政策措施,為台灣居民在內地工作、學習、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共同弘揚中華文化,增進兩岸同胞文化、民族認同。深化兩岸教育交流合作,擴大兩岸高校學歷互認範圍,推進閩台職業教育交流合作試驗區建設。鼓勵兩岸聯合開展科技研發合作,深化兩岸學術交流。加強兩岸基層和青少年交流,讓更多台灣普通民眾、青少年和中小企業在交流合作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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