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發言人講述案情
【特訊】司警局消息指,一名12歲的女學生被一名15歲男學生性侵。據瞭解,2人於去年10月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網聊認識,兩日後即在男生要求下發生性行為,而此後再沒見面。日前由於女事主離家失蹤,其母親到警局報案及銷案時,警員對女生查問後揭發有關事件。
司警局日前接到治安警通報,一名12歲的女學生被一名15歲男學生性侵,案件現已交由檢察院處理。司警發言人指,案中的男女學生就讀於不同學校,兩人於去年10月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網聊認識,但素未謀面。而就在相識兩日後,兩人聊到涉及性的話題,男學生即要求見面及發生性行為,女學生次日便答應其非分請求。此後,男學生前往女方位於新口岸區的家中,並在其住處的梯間發生性關係。自此之後,男學生曾再次發訊息約女方發生性行為,但未得到回覆,雙方亦再沒見面。
直至本月6日上午,上述女學生離家失蹤,於是其母親到治安警察局報案求助。當晚她自行返回家中後,與母親一同到警局銷案,期間經警員查問,她才告知有關事件。
司警已將有關事件通報教青局,並呼籲家長多關注子女的日常行為,加強子女的自我保護意識及性知識的教育,並注意其使用手機及網絡的情況,以免上當受騙或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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