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就關翠杏議員提出的書面質詢作如下答覆:
「就質詢內容,保安當局對當中提出建立施統一採購機制建議的核心理念表示認同,認為對提高採購效率有一定積極作用。為此,現時保安範疇轄下部門已按照法律規定並根據採購物品之特性進統一採購,例如治安警察局、消防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及保安協調辦公室等採購相同特性之裝備(如:電腦、影印機、傳真機、制服、車輛、槍械彈藥、訊設備及安撿X光機等)。而對一般日常用品(如:文具、礦泉水、清潔用品、辦公室用品等)之採購,按特區政府每年提供之供應商名單進行購買。
但是,應該承認,雖然統一採購有一定好處,可減省重複開標的行政工作、人力成本及有可能提高議價能力,對公帑運用帶來正面效益,但由於保安那隊及保安部門有各自的職權,需要根據工作特質採購與履行職務密切相關的用品,使用的器材等各方面亦因部門工作的特殊性而存有差異,故此,要統一進行採購會有一定的難度。
無論採購模式為何,保安當局都會貫徹特區政府精兵簡政、節約公帑的施政理念,堅持嚴格監督各部門採購行政工作的合法性,檢視相關行政程序和工作流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確保各項公共採購符合公平、擇優選用以及有效運用公帑的原則。」
關翠杏表示:保安範疇明年度施政方針強調合作和資源共享的新思維,方向值得肯定,但關鍵是如何落到實處。目前,保安部門裝備的採購相對分散,如治安警察局、消防局、保安高校由保安部隊事務局負責,其他部門則各自購買。
其實,一般用途的車輛、不少警用裝備、武器彈藥等,分開採購不但會加重各個部門的人手壓力,亦會因採購數量有限而缺乏議價力。
隨着本澳經濟步入調整期,庫房收入減少,公共部門亦要想方設法減省行政開支。因此,保安部門可否加強部門間的協作?指定由一個部門專責採購這些具通用性的裝備、器械、武器彈藥等物資,以更好實現精兵簡政、共同協作及努力節約公帑的施政理念。
為此,她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保安當局會否建立通用物品、裝備等的統一採購機制,指定由一專責部門收集各部門有關物資、裝備、器械、武器彈藥等的型號和數量需求後,統一招標購買,以減省人力成本及提高議價力,落實精兵簡政、為庫房節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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