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及證物
【特訊】一名餐廳外僱員工此前多次向女友借錢不還,當再次借錢時被對方拒絕,於是聲稱偷拍有兩人的性愛錄像,並以此作為威脅,勒索女友錢財。事主近日向司警求助,警方接報後,在兩人交收錢時將嫌犯拘捕,並以勒索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被捕的嫌犯姓董,男性,34歲,內地居民,職業是酒店餐廳員工。
司法警察局早前接到一名內地女子舉報,聲稱被其男友以性愛錄像要挾及勒索錢財。案情指,本案的女事主於去年8月從內地來澳,進入路氹一間大型酒店的餐廳內工作,其後認識一名董姓男子,並逐漸發展成情侶關係。兩人交往期間,董姓男子多次向事主借錢周轉,但一直沒有歸還,總共拖欠9千元澳門幣。至今年2月份,嫌犯再次向女友提出借錢,但遭到拒絕,於是拿出手機向對方展示一段自己偷拍的兩人性愛錄像,威脅稱不借錢便公開影片。事主迫於無奈再借出6千元給對方。
經此前一次勒索得手後,嫌犯於前日故技重施,再向女事主勒索2千8百元。事主遂向警方求助,司警接報後進行部署,當事主和嫌犯在路氹某酒店的餐廳內交收錢時將有關人士截獲。在查問時,嫌犯否認曾偷拍性愛錄像並藉此要挾,聲稱是因為借錢遭拒才欺騙事主,而騙得的錢已全部用於日常花銷。他被司警控以勒索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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