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市外銷售鮮活食品料加劇競爭.
有商鋪擔心扯高街市周邊鋪位租金
【特訊】昨日出版的特區政府公報刊登修改《有關零售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場所的發牌規章》的行政法規,今日起開放街市周邊售賣鮮活商品。
根據法規規定,零售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的場所必須符合下列全部要件,方可獲發牌照:符合法律或市政規章所要求的物料、清潔衛生及售賣條件;對擬開設場所的地點的環境不構成或不致受到負面的影響。
另外,公報還刊登了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今日起豁免徵收發出或補發工業准照的費用。
街市外銷售鮮活食品
料加劇競爭
當局今日起開放街市周邊售賣鮮活商品,並由即日開始接受商舖申請售賣鮮活食品牌照。有商舖店東表示會申請牌照兼營相關貨品,但亦有街市內的小販認為此措施會令競爭加劇。
澳門供應商聯合會會長葉紹文向傳媒表示,相信大部分零售商有興趣經營鮮活食品,但擔心申請牌照太難,建議政府對已領取凍肉或冰鮮肉牌照的零售店舖可豁免申請。葉紹文本身亦有經營多間超市,他稱正準備申請牌照。
葉紹文強調,建議合資格凍肉零售店可豁免申請鮮活商品牌照,不代表衛生安全降低,更認為衛生條件和設施比街市相對好。葉紹文又稱,由於鮮活食品入貨量需要多,容易造成零售經營困難,例如零售商若要售賣鮮豬肉便要整頭豬購入,他預料小型超市或店舖初期很可能會在街市入貨。
亦有街市周邊的商舖東主認為,街市外的店舖一向經營乾貨,要全面轉為售賣鮮活食品,可能會比較難,不過亦會視乎能否申請到牌照,兼營相關的貨物,但他們亦擔心此措施拉高街市周邊舖位的租金,未見其利先見其害。
對於街市內的小販,大多都持反對態度,認為是搶生意行為,雖然說是方便市民,但若對食品安全監管不好,會對衛生安全有很大影響。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