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仲錫
【特訊】關注的士慢駛遊行事件的工聯總會理事長鄭仲錫表示,的士從業員為爭取自身權益而發起遊行是合理的,但所有爭取權益的行為都應採取理性的方式,在不損害公眾利益的原則下,理性表達訴求。他呼籲的士司機尊重自身職業,做好本份,履行義務與責任。
鄭仲錫指出,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確實存在不少的士司機違規行為,例如濫收車資、揀客、拒載等,而現行的士規章從回歸之前沿用至今,部分條文和罰則已不合時宜,政府有必要對其進行修訂,使之符合當下社會發展需求,以解決的士違規問題。
政府修改的士規章建議設立遞增式處罰機制,車主幾乎壓倒性地持反對意見。鄭仲錫以租房為例指出,若租客利用租屋經營非法旅館生意,房東亦需承擔法律責任。同理,的士提供公共交通服務,若司機在12個月內違規8次,車主不可能不知情,在知曉多次違規的情況下仍繼續將車輛租給違規司機,車主理應承擔部分責任,設立遞增式處罰機制是合理的。
至於修改的士規章建議引入被動式「放蛇」執法,鄭仲錫認為,在執法過程中,執法部門對司機、乘客雙方的取證都是必要的,如果沒有一定的取證手段,沒有情報提供,執法者如何作出違規判斷?他認為被動式放蛇作為執法部門的取證手段之一,有其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應該實施。
有關政府修改的士規章,鄭仲錫建議要以能不能解決問題、具體如何執行為出發點,訂立清晰的指引或方向;現時很多問題都未夠清晰,政府有關部門應及時向社會、業界作解釋,避免令其誤解或過於擔憂;同時,進行廣泛的社會諮詢,多方面、多渠道收集意見,尋求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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