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不許詐騙犯逍遙法外
【中新社北京二十二日電】大陸公安機關今天在官網登出消息稱,絕不允許電訊詐騙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依法嚴懲
昨天,來大陸協商兩岸合作打擊電訊詐騙犯罪事宜的台灣代表團與大陸公安機關就兩岸合作打擊跨境電訊詐騙犯罪有關事宜協商,相互通報涉肯尼亞和涉馬來西亞電訊詐騙案件情況,就協助偵辦案件、深化打擊跨境電訊詐騙的合作方式及雙方關心的其他事宜溝通。
當前,電訊詐騙犯罪活動愈演愈烈,涉案金額巨大,嚴重危害兩岸民眾利益,並存在犯罪向第三地蔓延、贓款返還難等突出問題。對此,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表示,加強執法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符合兩岸人民的心願,要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經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礎上,共同解決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有利於打擊犯罪、有利於保護受害人利益、有利於實現司法公正、有利於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原則下,堅定不移地打擊電訊詐騙,無論電訊詐騙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都要全力緝拿歸案、依法嚴厲懲處,決不允許他們逍遙法外。
孟宏偉強調,“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是《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基礎,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基礎。希望台灣執法部門堅持《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框架,與大陸公安機關充分協商溝通,共同因應詐騙犯罪的新情況,探索新的路徑,不斷深化雙方各領域務實合作,切實解決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更加有力地懲治犯罪,更加有效地保護兩岸民眾合法權益,不負兩岸人民的殷切希望。
深化合作
雙方認為,要在珍惜和維護《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基礎上,針對跨境電訊詐騙犯罪新情況,進一步探討深化打擊的具體合作方式。雙方同意協助對方核查嫌犯身份和相關信息、抓捕逃犯及追繳涉案贓款等,並就後續協助偵辦等事宜保持積極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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