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北區社諮委員劉雪雯、楊淑賢昨日在議程前聯合發言,希望當局藉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諮詢的契機,先從對殘疾歧視開始,制定消除歧視及促進平等參與的條例和專責部門,從根本保障全澳市民的平等機會,並做好相關公民教育及預防工作。
她們提出,《殘疾人權利公約》早於2008年起於本澳正式生效,確保殘疾人士享有與健全人士相同的權利,並能以正式公民的身份生活,從而能在獲得同等機會的情況下,為社會作出寶貴貢獻。適逢本澳現正進行「2016至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諮詢工作,提出了涉及13個服務範疇的短、中、長期十年發展計劃建議,包括預防和鑒定、醫療康復、學前訓練及托兒所、教育、工作就業和職業康復、住宿照顧、社區支援、社會保障、自助組織的發展、無障礙通道設施和交通、資訊及通訊技術應用、康體及文藝活動、公眾教育,影響範圍之廣,可見當局的決心。
劉雪雯和楊淑賢認為,基於人人生而平等的價值觀,每個人在社會上均應獲得平等對待,在保障殘疾人士免受歧視方面,文本中運用多元渠道,推動社會配合讓殘疾人士得以行使應有權利,消除社會對殘疾人士的偏見和誤解,但僅局限於宣傳和教育方面,並沒有探討研究消除歧視的相關法例,當殘疾人士遇到不公平對待時缺乏法律的保障。為此,她們希望當局制定消除歧視及促進平等參與的條例和專責部門,從根本保障全澳市民的平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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