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倫
施家倫促進一步檢討解決經屋做契慢
【特訊】議員施家倫表示,有居民反映由於一直無法做契,一些業主的權利都不能真正的享有。他引用房屋局稱湖畔大廈經屋做契慢是由於需完成社會設施、申請門牌、樓宇登記和確定分層登記等前期工作,但政府提出聘請私人公證員解決做契慢的問題,明顯不能滿足居民需求。施家倫要求當局交代如何加快做契前期工作,並認為有必要進一步檢討經屋做契慢的原因和解決辦法。
施家倫在書面質詢中提到,日前廉署有報告指出,有購買經屋的居民十年都未能做契,而在這段相當長的時間內一旦出現家庭變化更可能導致做契再生曲折,亦有居民反映,由於一直無法做契,一些業主的權利都不能真正的享有。政府早前解釋氹仔湖畔大廈與路環石排灣經屋做契慢的原因時指出,經屋須先完成一系列前期工作,才能與準業主做契,包括完成社會設施,向民政部門申請門牌證明書,向財政局申請樓宇登記,向物業登記局申請確定分層登記等工作;而對如何解決做契慢的問題,政府則提出將做契工作交由私人公證員處理的方法,但政府的解決方法顯然不能滿足居民的需求。
為此,施家倫提出以下質詢:
1.目前經屋做契慢的個案中有多少是因為社會設施、登記,發放證明書等前期工作沒有完成造成的?當局會如何加快前期工作?
2.當局認為委託私人公證員做契取得了成效,但是仍有不少市民投訴多年未能做契,成效體現在哪些地方?至今處理了多少宗經屋契約?
3.對於未能及時做契而產生的一系列問題,比如,期間內因繼承而擁有物業導致不能做契,政府早前提出按具體情況探討可行的解決方案,而廉署的報告則指需要其不斷的跟進才有結果,未來可否對此類個案明確審查方法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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