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者多為關注賄選監管
陳海帆等主持諮詢會
【特訊】特區政府昨晚舉行第四場修訂立法會選舉法諮詢會,面向勞工界、社會服務及教育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及旗下官員向出席者介紹修法諮詢文件,並聽取意見。有15名出席者發言,發言者多為關注賄選監管問題, 並有建議應將僑界列入間選類別。
諮詢會晚上8時假澳門旅遊活動中心舉行,由行政法務司陳海帆司長主持,廉政公署林智龍助理專員、行政公職局高炳坤局長及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趙向陽顧問出席,向與會者介紹諮詢文本並作出回應。
來自87個團體130多人出席了諮詢會,其中15人發言。有與會者建議為殘障人士加入無障礙的選舉環境,讓他們容易理解及參與選舉過程; 亦有發言者認為,競選經費標準應下調至 3百萬元,以及應將防賄選內容納入公民教育中,加強宣傳;還有意見認為,歸僑占本澳人口十分之一,建議應將僑界列入間選類別等。
高炳坤局長回應表示,對於協助殘障人士參與選舉的意見,待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成立後,會針對性地提出處理措施。而有關社團活動與競選宣傳活動的區分,選管會亦會作出進一步的指引,讓社團清晰明白相關規定。林智龍助理專員補充指出,諮詢文本建議社團在競選宣傳期內,須向選管會申報其舉辦的活動,有關活動會公開讓社會公眾監督,亦歡迎向廉政公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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