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28日電】滬深交易所同時向濫用停牌行為開刀。《北京青年報》5月28日報道稱,滬深交易所27日對外發佈上市公司停復牌新規,嚴格控制上市公司停牌時限,其中特別指出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
央廣網5月28日報道稱,滬深交易所規定,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交所還規定,停牌後連續籌劃重組的,停牌不超過5個月;籌劃非公開發行的,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籌劃控制權變更、購買或出售資產等其他事項的,原則上不超過10個交易日。
此外,上交所的調整還包括,擴大停牌範圍,納入在實踐中已有一定標準的控制權變更、購買或出售資產、簽訂重大合同和戰略性框架協議等,並細化了停牌期間的信息披露和延期復牌程序要求。深交所則要求上市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停牌時間過長,不得濫用停牌損害投資者的交易權和知情權。
《新京報》此前報道稱,A股上市公司長期存在濫停牌、長期停牌等亂象,特別是2015年中國內地股災期間,截至當年7月8日收盤時,滬深兩市共有超過1600家公司停牌,佔到全部2800家上市公司的57%,以規避股價下跌產生的聯動風險,給市場流動性造成巨大衝擊。
《京華時報》5月28日報道稱,對於兩交易所出爐的停復牌新規,有市場人士認為,此舉有助於提升A股納入MSCI的概率。澎湃新聞日前報道稱,國際大行瑞信近期就以2015年「千股停牌」事件為例,唱衰A股納入MSCI。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