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
羅立文
【特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在立法會上回應議員吳國昌關注公屋建設及申請制度問題時重申,收回土地將以興建公屋為優先考慮,為掌握未來公屋需求量,政府擬今年開展公屋需求研究,以科學手段規劃房屋政策。
吳國昌在大會上指出,在開發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之前,收回閒置地涉貪地增建公共房屋乃澳門特區民生施政的重中之重,特區政府經濟房屋抽籤分配1,900個單位,逾4.26萬個申請戶中,超過4萬申請戶失望而歸,上樓無期。為此,他口頭質詢當局,要求交代現特區政府已收回及待完成司法程序的已宣告失效的閒置地與涉貪地可優先興建公屋的項目可提供經屋、社屋單位的數量,並促請當局公佈48宗可歸責承批人的土地相關行政程序及分析結果。另外,為回應市民期望,特區政府可否爭取在2017年上半年前重開新一輪的經屋申請分配,以及交代啟動社屋申請登記時間表。
羅立文回應表示,關於已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的清遷工作程序,現正按法院正常手續處理。與此同時,正如特區政府一直強調,收回的土地將會以興建公共房屋作為優先考慮,故此特區政府會先分析土地,再判別那些土地具備條件作公屋用途。現時,預計將會在新城填海A區興建共2.8萬個單位,以及有條件發展公共房屋的地段興建約4,000個單位。為更好掌握未來公共房屋的需求量,特區政府計劃在今年開展本澳公共房屋需求的研究,以科學手段規劃房屋政策。需要重申的是,特區政府會盡最大努力,將已被宣告批給失效且具備適當條件的土地發展公共房屋項目,滿足住屋需要。
將檢討經屋申請分配制度
列席會議的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在立法會上表示,當局會於下月開展澳門居住環境研究,從居住環境中分析哪些家團需要申請公屋,再分析哪些類別需優先處理希望今年內可取得初步數據。
山禮度表示,政府正透過完善公共房屋的法律法規,更合理地配置公共資源,並正跟進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律草案,當中會考慮引入社會房屋恆常性申請的可行性;同時,政府緊接將開展全面檢討《經濟房屋法》的工作,包括檢討現行經濟房屋的申請及分配制度,而按照現行《經濟房屋法》規定須具備供申請單位的位置、數量、類型等資料才可開展申請。另外,政府亦將開展公共房屋需求研究,協助訂定未來公共房屋興建計劃。
山禮度又稱,爭取修訂社屋法於第3季進入立法程序。
正推進新城填海區設施設設計
列席會議的工務局局長李燦烽回應稱,由於大部份已宣告失效的土地仍有司法訴訟,以及在可歸責承批人的個案中,仍有些個案在進行宣告失效前的相關處理程序對於上述尚未正式收回的土地,行政當局將來要考慮其具體位置、土地面積、周邊環境和交通配套情況才能作進一步規劃工作,最後配合到房屋發展需要,特區政府在新城A區預留公屋用地提供約2.8萬個公共房屋單位,未來將陸續開展新城各區的細化規劃研究,爭取盡快落實建設項,並正推進各項基礎設施的設計和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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