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跨境介紹賣淫
劉喬安判囚六月緩刑兩年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卅日消息:“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因涉介紹賣淫今天遭判囚六個月、緩刑兩年。她今天在友人陪同下身穿黑色連衣裙,並戴口罩、墨鏡聆判,事後她說,本來不求緩刑,感謝法官寬容。
本名劉依涵的劉喬安,因涉及介紹他人到外國賣淫,今年三月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人口販運部分,檢方認為這些女子在外國未被限制行動,並沒有性剝削情事,予不起訴處分。
法院審理後,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劉喬安六個月徒刑、緩刑兩年,可易科罰金,緩刑確定後必須支付入庫十六萬元。
劉喬安今天在男性友人陪同下,身穿黑色連衣裙、白色外套,並戴墨鏡及口罩聆判,事後表示,對於這個判決結果都會服從、照做。
劉喬安說,原本並沒有向法官要求緩刑,已經做好該怎麼判就怎麼判的準備,感謝法官寬容。
對於媒體追問是否有繼續開餐廳、進軍演藝圈的計劃?劉喬安則說,她還是會照着她的方向走下去,並不會因為之前犯下的錯誤而不前進。
劉喬安前年參加“太陽花學運”靜坐而走紅,被封為“太陽花女王”。去年十月底,劉喬安被台北地檢署以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約談並裁定以五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後曝光。據悉,台灣警方接獲美國在台協會檢舉指,有台灣女子涉赴美跨境賣淫,有賣淫集團介紹女模、女藝人等到外國陪政商富豪吃飯和性交易等,每次介紹賣淫都收取一萬至三十萬元不等。檢方調查後指,劉喬安在跨境賣淫案中主要負責串場、帶動氣氛的角色,抽佣後與其他同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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