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介紹本澳水質問題,委員林宇滔認為本澳沿用超過十六年的第十六/二零零零號行政命令有關「熱帶氣旋信號」的定義,當中有很多不合理和不清晰的地方,必須即時作出全面檢討和修訂。
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會議,委員林宇滔議程前發言時關注到社會批評氣象局在颱風「妮妲」吹襲期間不發出八號風球,他指出,本澳法例有要求八號風球時應以「一小時平均風速」作標準,但三號風球時僅要求熱帶氣旋中心可能產生風力,而非本澳測得的風力,而十號風球定義卻只寫出「平均風力」要求,沒有明確以「一小時平均風速」作標準,法例定儀複雜且模糊,與其他地區所有風球沿用統一平均風速定義明顯不同,當中看不出有任何專業考量,更大可能是回歸前條文不嚴謹或翻譯錯誤而沿用下來。
他促請當局應盡快全面檢討和修訂相關條文,既然當局目前向社會公佈的風速數據均為「十分鐘平均」,故應改以此作為本澳風速標準定義。此外,當局亦需明晰和制定本澳風速的測量點,以便能以更客觀和全面的科學數據,作為今後掛或落風球的指標。
林宇滔亦關注到本澳水質問題,期望政府關注二次供水安全。
另外,委員麥興業關注媽閣公交專道;委員勞協華關注食品安全問題;委員張淑玲關注到新聞局大樓活化再利用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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