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近日,深圳一女子攜三歲女兒與其他家人在不同口岸過關,匆忙之中拿錯雙胞胎女兒的過關證件,女子將錯就錯欲攜女過關,結果在拱北口岸出境時被邊檢民警查獲。據了解,這是迄今為止拱北口岸查獲的年齡最小的雙胞胎冒名頂替案件。
此事發生在本月一日下午。據當時為母女倆辦理邊檢出境手續的拱北邊檢王警官回憶,因為多年在一線從事邊防檢查的緣故,他剛拿到女童證件進行檢查時,就發現眼前的女童與通行證上的照片「極像」,但仍存在細微差別。於是果斷上報隊領導進一步檢查核實。王警官介紹,一方面,小朋友相貌變化快,在進行人與證件對照檢查時,識別的難度會更大。而另一方面,很多幼兒過關時在嬰兒車裡睡著,邊檢民警在確保可以看清其五官的前提下,出於人性化考慮,一般並不要求隨行監護人將嬰幼兒吵醒抱起,而是站起來尋找合適角度進行人證對比檢查。所以難免有少數家長欲蒙混過關。
在檢查核實中,該吳姓女子一度堅決否認錯拿證件,一口咬定「自己的女兒不可能會認錯」。但在大量證據面前,吳某最終不得不承認:她出門時錯拿了另一個女兒的證件,因嫌更換麻煩,便抱著試試看的態度,看是否能夠過關,沒想到被拱北邊檢民警識破。最終,吳某因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邊檢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據了解,目前公民出入境行為越來越頻繁,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統計,二0一五年全國邊防檢查機關檢查出入境人員首次突破五億人次,達五點二三億人次,其中內地居民二點五五億人次。與日益龐大的出入境人數不相適應的是,許多居民法律意識仍然非常淡薄,對於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情形、界限、違法行為的後果知之甚少,從而造成此類違法行為呈不斷增長勢頭。邊檢民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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