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麥瑞權表示:本人曾於二0一五年五月六日的口頭質詢、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和十一月二十五日的議程前發言、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的書面質詢、二0一五年和二0一六年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辯論大會、以及二0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口頭質詢,都多次向政府反映居民急需解決家居滲漏水的問題,尤其是遇到樓上滲漏水單位的住戶不肯配合開門檢修,使得滲漏水問題長年無法解決,因此已多次建議行政當局在修法的時候,規定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實施簡易程序。而最近行政當局在口頭質詢時回覆本人指出:「目前的輕微民事案件法庭,無法處理滲漏水個案的檢測和維修,正在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典》,希望建議推出全新、更簡化的訴訟程序,專門處理涉及金額五萬元以下且不屬於特別訴訟程序的案件,並由一個專門法庭負責審理,相信可更快捷妥善解決滲漏水糾紛問題。……民訴法的檢討經過去年底前期諮詢後,法律改革諮詢委員已設立小組專門跟進,預計今年內提出修法方向。」
對此,有市民及專家學者叫我追問一聲行政當局,關於滲漏水的簡易程序以解決入屋難的問題,上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典》,推出全新、更簡化的訴訟程序,請問當局現時修法的進展情況如何?是否已有修法的時間表供市民知悉?
有鑒於此,麥瑞權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對此,有市民及專家學者叫我追問一聲行政當局,關於滲漏水的簡易程序以解決入屋難的問題,上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典》,推出全新、更簡化的訴訟程序,請問當局現時修法的進展情況如何?是否已有修法的時間表供市民知悉?請向市民詳細解釋及說明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