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治安警察局於昨晚深夜發出一則「回應有社團指責本局無故帶走其成員」的消息:
「有社團透過網絡社交平台發佈消息,指責本局人員今天(十一日)在東望洋新街無故帶走其兩名成員一事,由於有關消息與事實不符,本局作出以下回應,以正視聽:
於今日(十一日)下午六時二十分,本局人員在塔石廣場執行工作期間,目睹一幅大型直幡於愛都酒店天台向塔石廣場方向懸掛,本局迅速派員前往了解。期間在得勝馬路舊愛都酒店外圍,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當時其正從酒店的鐵絲網爬出,而鐵絲網有被人毀壞之痕跡,警員遂立即上前將其截停,並查問其為何在上址出現,其支吾以對。本局人員遂進入酒店內作進一步調查,並於酒店一樓發現另一名男子,本局人員上前查問該男子為何出現在愛都酒店內,其同樣無任何合理解釋。為進一步了解事件,本局遂將二人帶返警區協助調查。
涉案兩名男子分別姓鄭、三十四歲,姓林、十八歲,均為本澳居民。
本局經初步調查後,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兩名男子在未取得同意下擅自闖入愛都酒店,並與酒店圍網被毀損有關,其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條(侵入限制公眾進入之地方)以及第二百零六條(毀損)罪,本局將於完成案件報告後,於明天(十二)日下午移交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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