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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早前就路環疊石塘山百米超高樓項目向立法會提出聽證動議,被立法會主席賀一誠以聽證動議欠缺《基本法》第71條所指的立法會法定職權,不符《議事規劃》規定為由,初端拒絕聽證動議的建議書。吳區隨後提出上訴,指提出聽證是為了讓立法會行使辯論職能,只有開展聽證才能令大眾關注此事,但上訴亦被執行委員會駁回。吳區隨後再次就執委會的決定向全體大會進行上訴。最終,吳區提出的上訴議決最終以4票贊成、24票反對、3票棄權,不獲全體大會接納。
有份提出聽證動議的議員吳國昌在表決聲明中指出,權貴趁土地、城規兩項新法生效前,向工務局申請路環田畔街百米高樓項目的街線圖。雖然特首崔世安表明相關部門需要增加透明度,但崔世安本身沒有運用職權,將項目資料交城規會審議。他重申,雖然立法會不就事件進行聽證,諸多疑問繼續埋藏在黑箱中,但政府不可縱容百米高樓破壞山體的情況,促請崔世安按法律規定將項目資料交城規會公開研究,城規會亦可藉此就維護路環生態提供意見,提出預防措施。
「聽證會不是怪獸!不是代替法院來查清真相,或對相關人士作出懲罰。」投贊成票的直選議員高天賜則指,聽證是為了讓本澳市民了解更多真相,避免政府決定導致公共利益的對立。但每次有議員聽證動議都被否決,期望未來可以有機會通過聽證動議。而直選議員宋碧琪指,認同聽證動議,但因聽證不乎程序,所以投下棄權票。認為廉署應主動介入調查,釐清真相。
而投下反對票的直選議員關翠杏及間選議員李靜儀表示,雖然上訴案不符合《議事規則》規定,但指已促請廉署對項目審批的合法性作調查。她指出,本澳面積細小,具生態價值的自然資源本已不多,原生生態綠地資源一旦受到破壞就不可逆轉。為免一錯再錯,政府必須早日完成總體及詳細規劃,並在規劃完成前,落實將本澳所有水塘、湖泊、山體及世遺城區列作「環境嚴格保護區」,凍結所有涉及山體開發及影響自然環境的項目批給,著力保護本澳珍貴的自然生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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