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建設發展辦公室代主任張嘉倫就立法會施家倫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一、就湖畔大廈地庫三層停車場地台出現裂縫,建設發展辦公室高度關注並一直敦促承建商、質控單位及監察實體跟進,最近再派上述單位到場調查,經各單位現場檢查及評估分析後,地台裂縫並非因地下水壓力造成,因該項目的樓板設計已考慮地下水浮力的影響,初步判斷裂縫可能因混凝土本身的收縮特性及凝固過程產生水化熱等造成,地下水透過裂縫滲出地面,並不存在施工質量問題,有關裂縫與探土報告無直接關係。
二、現時《地工技術規章》已對地工墈測有明確規定,設計者會按其專業考慮以及《地工技術規章》的規定,指定地工勘測所須的內容,探土報告須向設計者詳細及準確地提供各項勘測數據資料。負責地工墈測的機構通常不會參與設計工作,因此一般不會附上建議。現時一般公共工程,工程開展前委託官方實驗室或認可機構進行探土報告的編制,探土報告包括現場鑽探取樣及實驗室土力方面的試驗,報告均由專業的工程師簽署才正式發出。
三、經過前一段時間採用聚氨酯的防水材料進行壓力灌漿處理,滲水的範圍已有所控制,並正由設計單位制訂長遠的解決方案,相關方案經批核後將會全面實施。經設計單位對產生裂縫的位置作出評估及分析,大廈結構符合安全要求。
立法議員施家倫提出如下質詢:
一、對於湖畔地裂,當局早前已開展查驗及處理工作。調查後的最終結論是甚麼?究竟是因為探土報告沒做好所致?還是因為施工中出現了質量問題?
二、現時探土報告純屬資料式,缺乏岩土工程師的分析報告。當局會否對探土報告的編制規則作出規範,要求報告中必須包括經工程師簽署的專業建議,並明確簽字工程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不少湖畔大廈居民擔憂不斷從裂縫中滲入的水份會令鋼筋生鏽,加速混凝爆裂,影響大廈的安全。當局將採取何種方法修補裂縫,以確保大廈結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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