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婦聯常務理事何凱玲表示,社交網絡熾熱,愈來愈多居民已開始接觸網上購物,並將其視為購物的主要渠道之一。方便其次,最重要是「夾份」買平貨,大批購入可增強議價能力,爭取更多優惠。新興消費模式已蔓延到日常生活中,更拓展成頗具規模的商業活動。
何凱玲表示,現時團購多在網絡進行,買賣雙方素未謀面,很難判斷是否「信得過」。鄰埠消委會曾有調研,發現團購市場亂象日增,相關投訴不斷上升。投訴祇屬冰山一角,許多時反映的唯一渠道只能在網上公佈,提醒其他買家小心免遭斯詐。基於網上購物陷阱所涉金額不多,許多受害者怕麻煩不追究,不法份子因而有機可乘,以貨不對版、延誤交貨、收訂後坐地起價等騙財;倘團購網站倒閉,付出的金錢去如黃鶴,消費者利益無保障。
她認為網上消費大勢所趨,難免有不法團購網站利用缺乏規管的漏洞,騙取銷費者金錢,但由於目前本澳缺乏針對網購行為的法規監管,導致「貨不對版」、「以次充好」、「誤導性銷售手法」等問題日趨增多,部份「釣魚網站」更是大行其道利用網購詐騙,令消費者防不勝防。
隨着社會發展,營商模式轉變,現行對預繳式消費、網購缺乏監管,政府往往只能透過呼籲,着消費者小心。何凱玲表示,內地已於二0一0年實行《電子商務信用認證規則》、《電商平台備案制度》,從而加強了對網購交易的監管,如網購出現爭議,消費者可直接透過消保機構或司法途徑找到實體商戶進行索賠。但反觀本澳,《消保法》頒佈多年遠遠滯後於現時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更缺乏對新型消費模式的監管,在本澳設立購物網站或展開網上經營更是無需進行商業登記、資質認證,不但令消費者難以索償,更令當局出現監管「真空」,阻礙本澳互聯網經濟和多元產業的發展。
何凱玲建議當局短期內應考慮採取銷費者管理委員會「誠信店」的方式,建立電子商務認證、備案制度,登記賣家資料,加強對網購商品的監管、質量抽查,並研究設立網上交易平台以實名認證模式供網友參與團購,引入提供可靠的付款中介服務,確保賣家在消費者滿意商品的情況下才收到款項。
長遠而言,政府在新修訂「消保法」的同時,針對網購的新型消費行為詳細加入有關條文,有效進行規管,並加快相關修法的進程,適時提高宣傳教育,提高市民對網購的警覺性,鼓勵消費者光顧有商譽的網站,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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