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位於加思欄後新馬路二號及加思欄馬路六號的本澳上世紀初葡式住宅「綠屋」,近日有市民指其建築物頂部進行拆卸工程,工務局昨回覆傳媒查詢時稱,該地段屬國有土地及特區政府私產,當局於二0一四年三月收到該建築物授權人的裝修及擴建工程計劃的申請,會保留外立面,經諮詢各相關部門意見後,已於去年十一月發出工程准照。而文化局回覆指,該建築物具有一定的建築藝術價值,局方曾就工務局對該地段的街道準線圖意見諮詢,發出保留主體建築物外觀的意見。
這座建築物據稱是霍英東基金會大樓,有市民見其進行建築物頂部進行拆卸工程,擔心這座歷史價值的「綠屋」被遭大破壞,故通知傳媒關注。文化局昨回履傳媒査詢指,第一一/二0一三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和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該地段不涉及任何被評定的不動產或緩衝區。然而,「該地段上的建築建於二十世紀初,是本澳上世紀典型的葡式住宅,具有一定的建築藝術價值。」文化局曾就工務局對該地段的街道準線圖意見諮詢,發出保留主體建築物外觀的意見,而主要意見亦被採納。及後,工務局就該地段的工程計劃申請諮詢文化局意見,文化局稱,由於有關計劃內容基本符合街道準線圖的規限,即主體建築物外立面會被保留,且重建與新建之部份亦能與舊有建築相協調,故局方對有關計劃的實施不表異議。
工務局指出,該建築物分為A及B兩部份,A部份為建築物大樓,申請進行內部裝修;修復及維修現時建築物一樓及天面斜屋頂;保留外立面。B部份為該地段北面的附屬建築物,在建築物高度不變情況下,增加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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