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是一家工程公司的助理工程師,這天晚上,他相約任職公務員的中學好友宏亮和宇軒吃飯,席間三人談及工作近況。
「志明,你想轉工嗎?」宏亮想起最近志明在「臉書」發表的帖,關心地問道。「是啊!近年公司很多外地的投資項目都虧本,我擔心公司會裁員,所以想早點為自己預留一條後路,我打算加入你們的政府工行列……」志明解釋說。
「但現在入職政府部門都要透過中央招聘,競爭可比以前大多了。」宇軒插嘴說。
「這點我也知道,最近都很留意政府部門的招聘消息,上月政府公布中央招聘一批高級技術員,我也遞交了報名表,當碰碰運氣吧。」志明回應說。
「說起公職,你們還記得中學時鄰班經常橫行霸道的肥仔添嗎?有一次在公司培訓活動遇見他,原來他去年也進入了公職任職高級技術員,聽說他是免除開考入職的,真是幸運……」宇軒邊吃邊說。
「人事處同事曾說免除開考須要有權限實體批示豁免才可,肥仔添真厲害,莫非他有後台?」宏亮感到好奇,立即上網查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他找到了部門聘用之批示摘錄,發現該批摘錄並沒有列出聘用是經權限機關批准免除開考。「這樣的招聘程序真會令人聯想到『黑箱作業』,而且對其他有興趣加入公職的考生欠缺公平!」宏亮憤憤不平。
在旁的宇軒和志明也點頭認同。「與其猜測,不如向廉政公署反映,看看當中會否存在行政違法或失當情況。」宇軒邊說邊到廉政公署網頁進行網上投訴。
廉署接到投訴後,隨即進行調查及分析,經向有關部門了解,得悉該部門基於工程人員不敷應付正在及將要開展的多個工程項目,且有關土木工程範疇的高級技術員職位的中央開考尚無確實時間表,遂建議權限實體批准該部門以免除開考方式直接從自薦應徵者及於行政公職局就業登記所登記之人挑選具潛質者聘用,相關建議已獲批准。
廉署認為,根據現行法例的規定,公共部門原則上須透過開考程序聘任人員,而免除有關程序僅屬例外情況,且依法須以權限機關的批准為依據,故在公布免除開考程序的人員聘任事宜時,雖然法律並無強制要求,亦宜指出免除開考的依據,俾眾知悉相關例外處理已依法獲許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經向部門闡明上述立場後,部門接納廉署的意見並承諾日後予以完善。
宇軒收到廉署的回覆後即時告知兩位好友,他們三人終於明白箇中原委。志明笑道:「日後部門適時公佈,就可以減少不必要的誤會了。」
(廉署供稿)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