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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該急不急 天價項目匆忙去馬 吳國昌︰少不了私益輸送之嫌

2016-10-10 21:50






政府一方面被審計署指出浪費大量公帑租用私人物業作辦公場所,另一方面社文司卻又連推數項沒有迫切性的天價拆建政府物業工程。立法議員吳國昌批評政府「唔睇大局,唔睇新的現實嚟施政」,有迫切需要的問題不先處理,反而一些擱置多年,造價龐大,又備受爭議的項目卻要堅持去馬。「點解臨急攞出嚟呢?肯定係佢個家族在親疏有別的情況下應承咗一啲嘢,現在臨近任期屆滿,如果埋唔到數,下一屆特首未必會俾返佢做。」吳國昌說,接觸不少市民都質疑政府急推愛都、傳染病大樓、新中央圖書館等等的項目,有利益輸送之嫌。
其中備受爭議的新中央圖書館計劃起步價已要9億,城規會委員陳德勝早前估計最後無20億都埋唔到單。對於耗資如此巨大的項目,文化局早前就表明,不會向國際招標,相信本地建築商有能力做好。
吳國昌表示,新中圖計劃擱置十年無人理,顯示出政府都認為這是沒有急切性的項目。然而,十年時間過去,市民對保護文物的意識加強不少,而政府的認受性亦不斷下降,尤其是外判服務的利益輸送情況不斷被揭發而備受社會批評。因此,政府每一個程序都應該小心撇除親疏有別,利益輸送之嫌,以挽回公眾的信心。「但現在竟然一開口就已經要9億的巨大項目,仲聲稱話唔要公開向國際招標,出現既結果點解啫?係咪同個別家族已經斟掂咗利益呢?」他說,接觸過很多市民都對此有所質疑。
吳國昌認為,政府在程序上要回到正軌,必須公開向國際招標,避開親疏有別、利益輸送的質疑。「但現時親疏有別、利益輸送批評得咁緊要,政府仲係要堅持只向本地建築商招標,點解呢?」吳國昌說,政府事事庇佑本地建築商,避免他們接受競爭,對澳門絶對無好處。「係都要排除競爭先可以得到生意的話,咁呢班人就只能越做就越縮。你唔能夠永遠縮在澳門一個地方做生意。就算國際招標,本地建築商輸咗都仲可以參與分批項目,透過參與、成長,將來可以勝過人地,呢個先至係從商可持續發展的本錢。」
再者,現時政府一方面浪費龐大的公帑租用私人物業用作辦公場所,另一方面卻又有很多閒置物業,南灣舊法院以及相連的舊司警局大樓就是一個的例子,一個接近市中心以及政府總部的地方,只要適當地裝修之後,形勢上十分適合用作部分官員的辦公室。然而,政府卻完全不理會社會要求節省公帑,避免濫用資源租用私人物業的訴求。「反而將一個擱置十年,完全沒有迫切性的計劃攞返出嚟用呢個物業。」
吳國昌說,十年前沒有人從保護文物的角度認真質疑這個計劃,但現在社會變化不一樣了;十年前沒有人指出政府浪費大量公帑租用私人物業,但現在政府正面臨這個迫切的壓力。而且,新中圖計劃有大量新功能,「大樓唔拆唔得,一定要破壞文物。就算俾佢破壞文物,加埋國際招標都好,一個人流高度密集的地方,還要加入一個期望吸引極高人流的新項目,係咪一個好的城市規劃呢?在現在政府似乎完全唔理這些問題。」吳國昌認為,政府應該儘快將南灣舊法院以及相連的舊司警局大樓用作政府辦公樓,而新中圖計劃應放在填海新城,到時想如何規劃,加多少功能都沒有問題。
另外,吳國昌亦批評,政府不按《城規法》辦事,錯誤引用《城規法》第58條︰「只要有關的地塊或地段位於仍未有詳細規劃的地區,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根據本法律規定發出規劃條件圖,以取代規範《都市建築總章程》的正式街道準線圖。」有關條文原本是用於澳門舊城區,但政府就以此作為「偷步」發展的理由, 在未有新城總體規劃的時候就「偷步」推出B區的條件規劃圖草案。他認為,政府必須收有關草案,按《城規法》的原則辦事︰有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最後才到條件規劃圖。
吳國昌促請政府要按新的社會實際的變化情況而設定施政項目,新城B區亦未必一定要做政法區。例如南灣湖CD區,以往未收回土地根本不可能考慮如何利用,但現在政府講明要收回大量面積的土地,政府遵守嚴格限高用作政法大樓都已經夠用。「現在政府唔睇新的大局,唔睇新的現實黎施政,結果就閉上眼睛要做,令到好多市民懷疑有利益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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