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天舉行會議,首次細則性討論預算綱要法法案,主要聽取顧問團的意見。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會後表示,顧問團在會上反映,法案條文較現行法例少,與其他地區同類法案相比亦較少,但認為不能以量為原則判斷法案的可操作性。他稱,委員認同政府需要提交更多資料,讓立法會對項目前期及後續監察。他又稱有委員提到,法案中有七個條文提及補充性行政法規,認為若相關行政法規在委員會討論階段中出台,可以將法規內容加入法案中;亦有委員要求政府在預算案中加入承諾責任。
另外,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細則性審議修改禁毒法法案,顧問團將起草意見書,爭取今年可以完成。委員會主席鄭志強在會後表示,經過顧問團與政府法律顧問溝通後,政府接納委員會提出的修改建議,將在法案中增加追究法人刑事責任的條文;但對於建議新增強制戒毒、處罰隨處拋棄吸毒針筒、提高跨境販毒的刑罰,以及引入階梯式罰則,政府均沒有接納。
就委員會大部份意見不被政府接納,鄭志強解釋,部份提出的建議在原來法案中是沒有相關條文,是委員在審議過程中提出,委員會已與政府充份溝通,並極力爭取,但認為不能無止境爭論。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將在意見書中充份表達,希望政府在適當時候再研究,啟動相關立法程序。鄭志強還引述社工局補充的數據,二00八年至二0一五年,社工局合共回收了二十八萬支受污染的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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