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1名男子涉嫌多次犯下車輛盜竊案,在最近1宗案件中更懷疑偷取案中事主合計60多萬元財物,至日前終被治安警截獲,警員並當場從他身上及租住客房內起出相信為贓款的大量金錢。男子將被控以加重盜竊罪,送交檢察院偵訊。
涉案男子姓王,50多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
案情顯示,治安警於本月22日凌晨3時17分接到事主致電,報稱他的車輛懷疑遭人盜竊。局方隨即派員到場了解,根據事主講述,他於當日較早前駕車到黑沙環新街一帶,因感到饑餓而將車停在路邊下車買食品,並因貪方便而未有鎖車。而當他於大約10分鐘後返回車上時,發現原先放在車輛左前方的手袋已經不翼而飛,於是立即報警求助。據事主回憶,失竊的手袋價值1萬7千澳門元,袋內還放有51萬港元籌碼、5萬9千港元泥碼、1000元人民幣及2部手機,損失財物合共約值60萬澳門元。
而於事主報案後,警方在調查時亦發現有人在社交平台上發文稱同樣遭遇車輛盜竊,在初步認為兩案或有關聯之下遂根據線索開展調查工作。至次日夜晚9時25分,治安警員在馬場海邊馬路一帶發現涉案男子王某形跡可疑,於是上前對其進行截查,當場從他身上搜出合共6萬3千港元現金。警員隨後又從他身上搜出1條新口岸某旅館客房鎖匙,於是帶同王某到上址進行搜查,再從房內起出約30萬港元現金。
調查期間王某否認與案件有關,亦拒絕交代有關款項來源,但就承認自己是社交平台上發佈之車輛盜竊案的作案者,聲稱他在該案中一共從車上偷取了1500元人民幣及1000港元,而有關贓款已被花費一空。而經翻查過往記錄,警方又發現王某此前已有同類車輛盜竊案的案底,在綜合各方證據後認為有理由相信王某涉案,將他正式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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