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細則性審議修改禁毒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政府接納委員會提出的修改建議,將在法案中增加追究法人刑事責任的條文;但對於建議新增強制戒毒、處罰隨處拋棄吸毒針筒、提高跨境販毒的刑罰,以及引入階梯式罰則,政府均沒有接納。委員會將在意見書中詳細列明建議,並會爭取在今年內簽署意見書,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
鄭志強會後表示,經過顧問團與政府法律顧問溝通後,政府接納委員會提出的修改建議,將在法案中增加追究法人刑事責任的條文,但關於新增強制戒毒方面,政府認為涉及人權問題,以及現時法案無法做到相關技術要求,委員會期望不久將來可啟動相應的立法程序,對吸毒者及其家庭均有好處;同時,針對近年跨境販毒趨增,尤其是今年攜帶毒品入境本澳的“死士”數量大增,委員會建議加重跨境販毒的刑罰或獨立成罪,提升阻嚇力,但政府認為毋須提升刑幅,憂慮會衍生其他問題。另外,鄭志強引述政府數據,2008年至2015年的7年間,在北區回收了28萬支污染針筒,平均每年4萬支,數量驚人,委員會認為隨處棄置吸毒針筒對當區的居民及小朋友不利,特別高空亂拋對途人存安全隱患,已涉及公共利益的問題,建議將隨處棄置吸毒針筒徒刑化,而政府認為罰則過高,未能接納。
鄭志強補充,委員會和政府在會議上已有充分溝通,並極力爭取相關建議能寫入法案,但認為不能無止境爭論,影響立法進度,因此,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將會在意見書中充分表達,希望政府適時研究,啟動相關立法程序。而立法會顧問團將起草意見書,爭取今年可以簽署,送交立法會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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