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屋法實施以來,如同新土地法,經已顯示出巨大威力,對於社會民生各方面的影響正在逐步顯現,社會或讚或彈,意見不一,當局靜觀其變,究竟法律成效如何,尚有待時間檢驗。值得一提的是新經屋法的輪候機制,《經濟房屋法》修訂後,過往「先審查、後抽籤」制度,變為「先抽籤、後審查」,雖然在抽籤之前有「初審」,但與過往的「審查」相比,幾乎是形同虛設,經屋上樓程序實質上變為「先抽後審」。
經屋輪候「先抽籤、後審查」,令眾多市民淪為陪跑,部份人士更須在「喜中籤」之後,因「後審查」機制,而帶來「滿腔希望之後的極度失望」,二次心理落差相當考驗市民的心理定力。原本期望更改輪候機制可進一步發揮「望梅止渴」作用,但現實情況卻是「越望越渴」。有鑑於短期內土地嚴重不足,經屋供應量受限,唯有儘快改變經屋輪候機制,方可令合資格家團「有序上樓」,決非如同現時的「一哄而上」,再「一哄而散」,令大批陪跑的家團「失望再絕望」,心情上一再受傷害,亦會聚集怨氣,影響特區和諧團結的良好局面。
房屋局早前公佈申請多戶型經屋的甄選審查結果,截至9月30日,房屋局已向1560戶具實質審查資格的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人發出甄選公函,11月可完成整個發函工作;同時已完成首1180個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獲甄選家團的實質審查工作,僅612戶合資格,佔51.9%,其中326戶已揀選單位。當局公佈的資料顯示,1180個經屋申請個案,除612戶合資格外,317戶不合資格將進行除名,佔26.9%,其餘145戶需補交文件,佔12.3%,43戶放棄申請,佔3.6%,其他包括中止程序、組別排序變更等共63戶,佔5.3%。
資料公佈後,有議員批評新機制是「雙重審查」,促請當局加快審查程序,不要讓市民白白苦等多年。近年來,因新經屋法部份規定「不合常理」,議員及社會各界提出多項意見和建議。有議員批評當局經屋做契緩慢,等待期間發生不少變化,影響居民人生大事,期望當局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做契速度,全面檢討經屋法。新經屋法「先抽籤、後審查」,令不合資格的人士亦抱著買六合彩的心態加入申請隊伍,徒生亂象。當局宣稱的「加快行政程序」,卻未能「加快」合資格人士總體的上樓時間,市民輪候上樓的時間仍然拖延得較長,而由此造成的相關社會成本,以及對於政府管治威信的影響,更是新機制的敗筆。
居有其所、安居樂業是特區政府房屋政策的施政理念和目標,政府重視和關注居民的住屋訴求,加強住屋保障長效機制的建設,盡力解決住屋問題,所作努力受到社會各界認可。理念正確的情況下,經屋輪候機制「微調」可更好地實現政府房屋政策目標,有關當局須切實領會「科學施政」精神,早日研究修訂新經屋法的輪候機制,避免經屋輪候「一哄而上」,減少由此造成的社會成本,維護特區和諧穩定的局面,早日協助居民實現安居樂業的房屋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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