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後的古民居義順巷16號
【中新網南京10月28日電】周恩來童年讀書處周邊文物遭拆除案,28日,在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開審。記者獲悉,當日庭審持續1個半小時,法庭即宣佈休庭。休庭理由是部分被告提出本案不是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何時再審,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再次開庭時間需合議庭合議後確定。
今年5月18日原告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發會)向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對破壞周恩來童年讀書處舊址周邊不可移動文物負有侵權責任的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淮安市清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淮安市清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淮安市清河區人民政府等4名當事人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原告方向法院提出,要求當事人停止破壞、承擔恢復或修復費用、向公眾賠禮道歉等多項訴訟請求。(今年10月8日淮安市部分區劃調整,撤銷淮安市清河區、清浦區,設立淮安市清江浦區)。
據原告方介紹,周恩來童年讀書處舊址,是周恩來童年在清江浦讀書、生活時的舊居,位於江蘇省淮安市,是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之一。周恩來童年讀書處舊址周邊原有八處不可移動文物,這八處文物均已列入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單。經實地調查,周恩來童年讀書處周邊的五處不可移動文物早已被拆除,西長西街清代民居於今年年初被拆除,義順巷民居西廂房屋頂及圍牆被毀壞,泗陽公館受到輕微損壞,現場一片瓦礫狼藉。
今日庭審,原告方「綠發會」及被告方淮安市清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淮安市清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淮安市清河區人民政府等均出庭。
該案原告方代理律師、北京兆實律師事務所繩欣輝告訴記者,今天開庭只是法庭進行程序性的審查,還沒有進行實體審理,法院僅審查該案是否屬於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範疇。這個說法也得到法院方面的證實,今天開庭就是對該案件的性質進行審查。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