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教育暨青年局消息:根據第九/二00六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學生評核制度應由專有法規訂定,而《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二0一一—二0二0年)》亦提出「促進評核方式的多元化,強化學習輔導,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審視和完善學校的評核和升留班制度,促進所有學生學習成功,減低留級率」。對學生的評核旨在反映教育目標的達成情況,是檢視課程與教學成效的重要方法,對於學習能力未逮的學生,應施予必要的教學輔助,促使其學習成功。故此,學校應以多元化的教學活動發展學生的多元能力,並採用多元評核模式,以全面評估學生。
為促進評核方式的多元化,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逐步降低留級率,促進學生學習成功,以及全面落實《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的相關規定,教育暨青年局制定《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並於今(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展開為期六十天的公開諮詢活動,歡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法規諮詢文本內容的討論,以期獲得社會的廣泛認同。市民可於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市民服務中心、教青局及其轄下活動中心索取諮詢文本,或於教青局網頁下載。更多公開諮詢活動詳情,可登入教青局網頁www.dsej.gov.mo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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