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近日,房屋局透露今年內將向上級提交修訂社屋制度的法律文本,當中會加入社屋申請恆常化的建議,街坊總會房屋關注小組召集人梁桂萍對此表示歡迎,認為有助政府掌握社屋的需求量,並建議政府設定「上樓期」,讓合資格的家團輪候有期,同時建議政府將《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改由社工局先審查後發放,確保公帑資源的合理運用。
梁桂萍認為,現時基層居民的生活負擔龐大,尤其租住房屋的開支為他們構成沉重的壓力,社屋作為保障經濟能力薄弱的家團居住需求的「安全網」,必須百分百解決合資格輪候家團的住屋需要,因此,社屋申請恆常化確實回應了社會多年的訴求,讓有需要的居民隨時提交申請,無需再苦候開放申請的時間。然而,申請恆常化申請只是便民的第一步,若公屋興建進度緩慢,不等於市民可以很快「上樓」,政府下一步應該明確合資格社屋輪候家庭的「上樓」時間表,讓居民看到希望。同時,建議政府將《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改由社工局先審查後發放,紓緩社屋輪候家團的租金負擔之餘,確保公帑資源能支援真正有需要的弱勢家團。
除此之外,梁桂萍表示,現行的《社會房屋法律制度》仍存在不少爭議,建議政府盡快修法,讓社屋更好地發揮保障作用,確保公共資源合理使用,例如:放寬長者申請人的總資產爭值限值,讓擁有一定積蓄的長者可以申請社屋;放寬非業權家庭成員申請資格限制,讓無力承受私人市場樓宇價格的家庭成員都可以申請社屋;設立社屋富戶退場機制,加快興建經屋,為社屋富戶創設「換場」條件;除一些特殊的情況外,適當提高申請人的年齡下限,以免社屋資源被濫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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