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遠案在山東省德州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
【香港中通社11月3日電】山東省德州市中級法院3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廖永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廖永遠被控受賄1339.4萬元(人民幣,下同),且對共計折合人民幣2103.2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廖永遠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央視3日報道,山東省德州市檢察院起訴指控:1997年至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廖永遠利用擔任塔里木油田勘探開發指揮部常務副指揮、指揮、塔里木油田公司經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總經理、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長、中石油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陞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1339.4萬元,另對2103.2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提請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廖永遠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廖永遠的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各界群眾共60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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