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日前廉署報告指交通局在批出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時,以不合理藉口規避法定程序。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事件時表示認同報告,有關報告批評的停車場延遲向交通事務局上交的泊車收入報表,以及核實有關上交代收金額的問題,目前大部分已解決。
至於開標問題,羅立文指,相關法律滯後,若按照法律,每個工程涉及250萬元即要公開招標,金額過低,趕時間的工程會盡量按照法律工作,若任何服務、工程都使用該法律的話,就會存在問題,較難落實執行。他反問傳媒,“250萬在今時今日公開招標是否合理?250萬能做什麼工程?一個單位裝修都未夠,10倍去到2,500萬都嫌少。”他稱已向同事反映有關法律滯後的問題,廉署報告上亦認為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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