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副主席馬善才表示,目前本澳應用調解程序解決紛爭的個案偏低,相信和宣傳有關,未來會在推廣方面多下功夫,包括向社團、商會等介紹推廣,希望能夠加深社會對調解程序的瞭解。
馬善才昨日出席“建築業調解程序專題研討會”接受訪問時表示,中心今年接到一宗涉及商事的調解個案,而多年來坊間使用調解程序解決糾紛的個案偏低,需要在推廣方面多做工作。在解決糾紛方面,調解較訴訟更勝一籌,包括省時、靈活和達到雙贏效果;同時,在調解過程中,任何一方覺得調解員不公正或不合理,可隨時要求終止調解程序。他續介紹,中心從2005年起開辦調解員課程,學員需通過考試和調解員資格評審,才能申請擔任中心調解員,中心至今已吸納了60至70位調解員。至於收費方面,會視乎調解個案的複雜性而定,但普遍收費偏低,調解員一小時收費1,000至2,000元不等,中心亦會收取1,000至5,000元不等的行政費用。
出席同一活動的澳門建造商會理事長鄧漢昌指出,工程條件變更容易出現爭議糾紛,私人建築合約出現糾紛都有選擇通過調解解決,但政府公共工程合約卻無清晰訂明是否可透過調解解決糾紛,有關管理工程的法例過時。他認為,倘出現糾紛均透過法院訴訟方式解決,會浪費時間,故應大力推廣以調解方式解決公共工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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