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陳明金認為,近日由廉署就公共停車場管理對交通局所作的調查報告,顯示出多處違規事項,一是少數官員有法不依,以6個月、75萬元以下的項目,可以不公開招標為“尚方寶劍”,在監管不嚴下,“斬件”批給;二是對隨意遲交停車費,闊佬懶理,不查帳、不追討、照續約,任由管理公司話事,視公帑如草紙,製造巨大的財政漏洞風險;三是政府包辦更新設備和維修,並假手“大判”採購,公共停車場成為澳門地下的“大笪地”,髒亂、破舊、服務質素低下,居民深受其苦;他認為亂用“聖旨”者,相信不只是交通局,若不真正從源頭問責,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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