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昨日上午,珠海市中級法院宣讀完最高人民法院對尹延軍、韓雪峰的死刑覆核決定後,隨即將兩人押往刑場執行注射死刑。尹延軍指使他人非法運輸冰毒7000餘克。韓雪峰非法販賣冰毒6900餘克。在韓雪峰出租屋內,警方還發現了毒品、手槍及現金30余萬元。
最高院覆核確認,2014年3月2日和3月3日,尹延軍通過電話聯繫與「黑鬼」商定毒品交易,並商定由陳恭輝到廣東省惠來縣將尹延軍向「黑鬼」購買的毒品運回廣東省珠海市。2014年3月4日下午,陳恭輝按照尹延軍的授意,從珠海市租車來到惠來縣與「黑鬼」見面。當晚及次日淩晨,尹延軍又指示王榮君將17萬元現金存入「黑鬼」提供的銀行帳號。3月5日14時許,陳恭輝攜帶從「黑鬼」處接取的毒品,乘坐大巴車從惠來縣來到珠海市南屏鎮與尹延軍會合時,警方將兩人拘捕,當場從陳恭輝攜帶的黑色背包內查獲冰毒7038.31克。
最高院依法核准被告人尹延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最高院覆核確認,2012年以來,被告人韓雪峰在珠海市多次向他人販賣毒品。2013年9月5日16時許,警方根據他人舉報,在珠海市香洲區粵海東路拘捕韓雪峰,當場查獲冰毒50克,在韓雪峰身上查獲冰毒8.76克,在韓雪峰的車裏查獲麻古56.15克。隨後,警方又在韓雪峰租住的房間裏查獲冰毒6928.61克、麻古8.8克、海洛因6.57克、氯胺酮7.78克、大麻4.07克、硝甲西泮片劑292.20克、麻黃素2.83克和一台電子秤,氣手槍、仿六四式手槍各一支及現金30余萬元。
最高院依法核准對被告人韓雪峰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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