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男子懷疑在駕駛輕型汽車期間遭遇警方查車,並被警員揭發酒後駕駛。他要求反證,但經山頂醫院血液檢測後,該名自稱是餐廳東主的27歲周姓澳門男子最終被證實為酒後駕駛,並因此被判3個月徒刑,以罰金7200元代刑,同時被禁止駕駛1年3個月。
治安警消息指,局方交通廳日前在進行夜間例行查車期間,於林茂塘大馬路與沙梨頭海邊馬路交界處附近截查到一輛由上述周姓男子駕駛的輕型汽車。通過酒精呼氣測試,男子被證實體內酒精含量為1.8克升,他對測試結果表示不服,並要求進行血液檢測反證。當周姓男子被送往山頂醫院接受檢測後,院方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達1.98克升,證實為酒後駕駛。
警方之後以酒後駕駛的相關罪名將周姓男子移送檢察院,他最終被判3個月徒刑,以罰金7200元代刑,同時被禁止駕駛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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