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於昨今兩日辯論政府明年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當中就法務領域,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表示,在明年,特區政府將透過立法統籌組織體制,加強法規立項的統籌和審查,並按照集中統籌立法機制,有序推進一系列重大立法項目,包括制定《海域管理綱要法》、修訂行政准照制度及制定《船舶登記法》;同時,將繼續跟進修訂《刑法典》有關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的規定,還將檢討法人犯罪和信用卡犯罪的有關規定;確定《民事訴訟法典》的修法範圍,開展法案草擬及業界諮詢;逐步開展第七/八九/M號法律《廣告活動》的修訂工作;繼續跟進《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等立法工作。
在辯論大會上,議員陳美儀關注到不少人利用法律漏洞從事非法集資的行為,而現時本澳未有與香港及內地的區域刑事司法協助法律,一旦有人捲款潛逃到香港或內地,就難以引渡或移交回澳。她督促政府修法杜絕非法集資的情況再次發生,並要求政府交代《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草案的立法進度。
陳海帆未有回應會否修法杜絕非法集資,但就指出由於內地、香港及本澳存在制度上的差異,在區際刑事司法協助上要取得共通點有一定困難,又表示,《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的立法工作暫無進展。而國際間的刑事司法互助事務上已有法律規範,現時當局正與南韓及蒙古磋商當中,未來亦會與葡語系國家進行磋商。至於陳美儀亦關注到打擊販毒、毒駕及醉駕的問題,陳海帆回應指,立法會小組會現時正在討論《禁毒法》法案,當局的立法原意提高對販毒的刑罰。而毒駕、醉駕方面,政府已成立小組檢討《道路交通法》,但未有提及進度如何。
陳海帆在引介中表示,在一六年,政府透過各項具體措施,逐步細化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制定了二0一七至一九年中期立法規劃,配合特區發展定位及施政工作,有序落實重點立法項目。正式實施《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內部操作流程指引》,強調特區政府統籌決策在立法程序中的導向作用,明確了「統分結合」的法規草擬工作模式。與立法會合力制定了《在制定法律時應遵從的立法技術形式上的規則》,以整體提高法規草擬工作的水準及效率。
議員關翠杏在發言時關注立法規劃和統籌問題,政府應盡可能確保可按時完成立法清單,有責任交代不能按時提交的原因,「我完全支持要有一個具權限的部門統籌和主導法律的制定,否則,澳門的立法工作就始終無法擺脫法律滯後和鬆散的局面,更難以體現輕重緩急的次序和回應社會民生的需求,陳司長,我知你是有困難的,但是統籌既然是你的職責,希望你能夠真正著力解決這個核心的問題。」
另外,陳司長表示,已開展仲裁和調解制度的整體性調研,制定了加強國際合作、完善及設立仲裁及調解法律框架等方面的工作計劃。明年,特區政府將進一步借鑒外地在制度構建、人員培訓、宣傳推廣等方面的經驗,並與本地司法機關及專業團體合作,為完善澳門仲裁和調解制度,切實發揮其替代性糾紛解決功能創造條件。
陳海帆還表示,特區政府持續透過多渠道及創新方式,加強憲政法律的宣傳普及。通過各種方式,加強對青少年及廣大市民的《憲法》與《基本法》宣傳。
此外,陳司長指,會持續推進粵澳兩地公證業務合作,二0一六年八月,與廣東省司法廳就建立公證文書使用的查核機制進行磋商。二0一七年,特區政府將深化及改進與廣東省在公證文書的跨域傳送、核實和使用等方面的流程和機制,更好地服務區際間人員往來和經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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