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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探討禁止出境防濫藥

2016-12-05 00:36

澳門論壇探討禁止出境防濫藥


【特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禁止出境防濫藥,會否帶來反效果”。有發言的市民關注有關措施的申請條件,憂慮有家長會濫用措施,以及會影響親子關係,建議家長申請禁止子女離澳時,由社工局或教青局先提供評估,以免影響親子關係。
因應青少年北上吸毒、販毒問題,為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據民法規定,未滿十八歲者為未成年人),保安司當局正研究未來在修訂出入境條例中,建議容許父母可向出入境事務廳申請禁止未成年子女離澳,除非獲得授權或陪同。澳門論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假黑沙環公園舉行,由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趙崇遠,社工局戒毒康復處處長李麗萍,禁毒委員會委員劉展瑞,婦聯青年協會理事長呂綺穎,法制研究學會會長陳華強及學聯副理事長區孝丞擔任嘉賓,與市民共同探討“禁止出境防濫藥,會否帶來反效果”。
趙崇遠表示,有關措施仍在研究及質詢階段,政府會持開放態度,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才作出決定,待有社會共識,再依據市民的意向作為立法方向。政府一向關注青少年健康成長,強調有關措施的目的是保護未成年人,並非禁止任何人出入境,不是由政府主動執行,而是由監護人申請。他又表示,建議容許父母可向出入境事務廳申請禁止未成年子女離澳,除非獲得授權或陪同,旨在讓父母有多個途徑及選擇,方便父母管教以及加強家長與子女的溝通。
李麗萍表示,社工局一直關注青少年跨境吸毒及販毒問題,認為有個措施對懷疑或發現子女濫藥的家長有一定幫助,但另一方面亦需考慮,未成年人正處於叛逆期,家長若嚴加監管,會否導致子女叛逆情況更激烈,認為更重要的是要從家庭教育著手,切實了解青少年問題,加強與他們溝通,教育子女正確價值觀,有助預防青少年濫藥。
對於青少年濫藥、販毒越見隱蔽,尤其部分青少年北上販吸毒。李麗萍表示,社工局一直關注有關情況,根據“澳門藥物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資料,2015年約三成三有登記濫藥者選擇到內地吸毒,對比2015年的約五成,呈現下降趨勢;但另一項數據則顯示,青少年濫藥、販毒越見隱蔽,她認為對青少年濫藥問題不可掉以輕心,要從各方面做好預防青少年濫藥,以及接觸濫藥青少年。
李麗萍表示,當局一直關注青少年預防濫藥的工作,透過青少年外展隊,接觸有服務需要的青少年以及個案介入,幫助他們克服問題及困難,同時,亦關注家長工作,提供支援服務,認為要解決青少年濫藥問題,需全社會共同努力,呼籲若家長懷疑或發現子女有濫藥的跡象,可透過聯繫社工局,當局會即時提供協助。
劉展瑞表示,根據對前線濫藥個案的分析,不少個案家庭的系統“失效”,若未來有關措施實施,將禁止未成年人離澳的責任,交由父母承擔,憂慮會導致家庭衝突加劇,令青少年反叛更大,不利於問題解決,亦導致家長壓力增大,提倡從加強家庭教育層面入手解決青少年濫藥問題。他表示,根據對青少年濫藥隱蔽性的研究發現,家人未必能察覺到子女存在濫藥問題,而且若青少年出現濫藥問題需要長恢復時間,不能一蹴而就,憂慮若有關措施實施,家長一旦懷疑子女濫藥,會即時採取措施,將對青少年的心理造成傷害,不利家庭和諧及親子關係的修復。
劉展瑞表示,要及早發現,及早介入,及早治療;家長若發現青少年有濫藥的跡象,不可存在“家醜不可外傳”的傳統心理,應主動求助,加強與子女溝通才是解決問題的最重要方法,而非設立禁制令,建議當局設立禁毒資訊站的手機應用程式,向公眾宣讀推廣禁毒資訊,加深青少年對濫藥危害的瞭解。
呂綺穎表示,從家長的角度看,因青少年身心發展未成熟,加上北上消費及消遣普遍,家長擔心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引誘,出於人身安全的考慮,支持容許父母可向出入境事務廳申請禁止未成年子女離澳,但需要關注有關措施對家庭和諧造成影響,以及有個措施的落實如何做到便民。
區孝丞認同有關措施目的保護青少年健康發展,但有關措施一定程度上限制青少年的自由,認為要解決青少年濫藥問題,著重要加強青少年與家人之間的溝通,親子之間“有商有量”才是解決根本問題的方法。
陳華強表示,有關措施只是概念性,雖具體條文未知,但認為不會違反澳門基本法規定的關於人身自由這一基本權利。同時,他指出,若未來有關措施實施,需配合民法典關於未成年子女行使親權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