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政府決定將電信管理局的職責和職權併入郵政局,制訂了《修改〈郵政局組織規章〉》行政法規草案,並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政府發言人梁慶庭介紹,郵電局宗旨是提供郵政公共服務和規管、監察、促進、協調一切與電信業有關的活動,由一名局長、兩名副局長領導,設有七個廳級和十八個處級附屬單位,重組後編制內人員按原職程、職級及職階轉入草案所載的相應職位;預料未來郵電局工作人員為五百六十人。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郵政局組織規章〉》行政法規草案。梁慶庭表示,郵政局負責提供郵政、電子認證和儲金局的相關服務,以及管理通訊博物館,電信管理局負責規管、監察、推動及協調與電信業有關的活動。考慮到郵政與電信範疇均屬通訊業,須加強相關政策的整合以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為此,特區政府決定將電信管理局的職責及職權併入郵政局,制訂了《修改〈郵政局組織規章〉》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郵政局改名為郵電局,郵電局為具有法律人格並享有行政、財政及財產自主權,以及具有信用機構功能的局級部門,其宗旨是提供郵政公共服務和規管、監察、促進、協調一切與電信業有關的活動。
二、郵電局由一名局長、兩名副局長領導,設有七個廳級和十八個處級附屬單位︰維持原有的郵務廳和商業廳;儲金局改名為郵政儲金局、人事暨會計廳改名為財政及人力資源廳,郵政儲金局具有信用機構的性質,下設行政、會計及基金管理處和金融業務處;財政及人力資源管理廳負責管理財政、人力、財產資源,以及負責通訊博物館的業務,下設財政處及人力資源管理處;草案又建議設立電信管理廳和資訊科技發展及資源管理廳,電信管理廳負責協助制定電信範疇的政策,包括電信及廣播服務政策,以及負責管理和監察有關活動(廣播內容除外),下設規管事務處、市場及競爭處、標準及技術處;資訊科技發展及資源管理廳負責協助制定資訊科技領域的政策,以及負責規劃和管理公共電信資源,下設資訊科技發展處及電信資源管理處。另外,郵電局將新增電子業務廳、公共關係及總檔案處、組織及資訊處及工程、設施管理及總務處等附屬單位。
三、郵政局及電信管理局編制內人員按原職程、職級及職階轉入草案所載的相應職位;以行政任用合同及個人勞動合同任用的人員轉入新架構,並保持其原有職務上的法律狀況。重組後郵電局工作人員數目預計為五百六十人,當中四百六十八人為郵政局現職人員,九十二人為電信管理局現職人員。
該行政法規草案建議自明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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